广西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关于举办
2016年第二期特种设备检验员检验师资格换证辅导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我会定于2016年9月在南宁市举办2016年第二期特种设备检验员、检验师资格换证辅导班(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4月前资格证书到期的检验员、检验师。
二、报到事宜
(一)报到时间:2016年8月31日
(二)报到地点:南宁市五一路118-8号工建大楼3楼309室(五一路车管所同侧往前100米左右,茉莉花大酒店停车场内,广西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办公室)
(三)乘车路线:
可搭乘9路,15路,39路,39路区间,49路,53路,55路,60路,64路,78路,78路支线,88路,203路,208路,219路,501路,602路,707路在“五一路车管所站”下即可。
三、日程安排
辅导时间:2016年9月1日-2日
四、培训费(含培训、资料、场地、教师等费用):800元/人/项。
五、食宿自理,需就近安排住宿的学员可联系入住城市便捷酒店南宁五一康城店。联系电话:0771-2197908
六、付款方式:现金缴费或转账
单位名称:广西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山路支行
账号:4500 1604 5560 5070 3827
注:
1.使用转账付款的参培人员,报到时请携带“汇款凭证回单”的原件或复印件,以便查询及领取发票。
2.为避免参加人员在汇款后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本次活动而造成退款现象的发生,请各参加人员周密计划后再行汇款,否则退款手续繁琐、周期较长。参加者本人若有不确定因素时,也可选择现场缴纳现金。
七、参培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换证项目的证书原件1份;证书
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一年度延期到下一年度换证的,需提供由总局颁发的延期证书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持证人员执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检验工作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且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包括执业注册记录、相应的执业工作见证(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在执业单位签署的检验记录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4.持证期间的技术经验总结1份(800字以上)。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五一路118-8号工建3楼广西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邮编:530031
联系人:李辉宏
电话:0771-2869415
(备注:请各气瓶检验员将附件1、2按要求填写后,发至邮箱318051181@qq.com)
广西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2016年7月19日